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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公告
標題 |
公告<請有意申請續聘之本校代理教師於6月15日上午10前提出申請>。 |
發布日期 |
2018/6/13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921 |
詳細內容 |
公告<請有意申請續聘之本校代理教師於6月15日上午10前提出申請>。
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,代理教師續聘條件如下:
1、中小學聘任兼任教師,應由校長就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聘任之。
2、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、代理教師,其服務成績優良、符合學校校務需求,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(上述第1點),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,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。
3、是否續聘仍得以校務需求及按科目依考核分數高低之順序,續聘完成簽約後,使得生效。
4、 申請時請附上前一學年度之聘書及敘薪通知書。
5、 請有意申請續聘知本校代理教師,於6月15日(五)上午10時前,將申請表填妥後,擲回人事室逾期未便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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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無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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